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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2023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中介行业联合检查的通报

  • 发布日期: 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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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机构市场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等文件规定,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29日-3月31日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重点查处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到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经纪人员未按规定在经纪服务合同上签字、未按规定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发布虚假房源,低买高卖恶意炒房、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共检查中介服务门店3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二、存在问题

(一)经营场所公示信息内容不规范。如宿城区家和经济信息服务部、宿迁双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市基元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园邦房产中介服务部等门店未按《关于规范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公示的通知》要求设置公示墙。

(二)个别房地产中介门店门头与营业执照名称不符。如宿迁市海纳弘远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宿迁满源华宝地产有限公司。

(三)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后未经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如乐园房地产经纪宿迁有限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园邦房产中介服务部、江苏中昌荣地产有限公司宿豫分公司。

(四)存在涉嫌违规开展经纪业务的行为。一是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未能按照规定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以及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如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园邦房产中介服务部、宿迁市兴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等。二是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持证上岗人员未能按照规定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进行签名。如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园邦房产中介服务部、宿迁苏投地产有限公司宿豫分公司、宿迁市楚泽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等。三是部分中介机构服务意识不足,沟通解释不及时,导致投诉纠纷较多。如宿迁懒虎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城区宿迁申财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三、处理意见

(一)对存在未按规定设置公示墙的宿城区家和经济信息服务部、宿迁双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市基元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园邦房产中介服务部等门店予以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4月25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84396363。

(二)对房地产中介门店门头与营业执照名称不符的宿迁市海纳弘远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宿迁满源华宝地产有限公司责令其于4月25日前整改到位。

(三)对未经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乐园房地产经纪宿迁有限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园邦房产中介服务部、江苏中昌荣地产有限公司宿豫分公司予以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4月25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84396363。

(四)对持证上岗人员未能按照规定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进行签名的宿迁市楚泽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苏投地产有限公司宿豫分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园邦房产中介服务部予以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4月25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业发展中心,如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报局执法支队进行查处。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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