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住建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506/2018-00037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 报告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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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387202;邮编:223800;电子邮箱:sq84387300@163.com)。  

一、政府信息相关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包含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业务信息、亚洲通等内容信息134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条。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件。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对待群众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及时受理办理,今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起,均予以及时回复。其中信函申请3件,网络申请3,当面申请1。依申请受理同意公开答复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3,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不予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不宜公开信息20条,其中涉及资金内容不宜公开3,涉及请示报告、批复及对口业内秘密内容不宜公开17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1件。

(五)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20171—12月份,共受理网络舆情信息共3056条。其中受理投诉类2367条,占总量的77.45%;咨询类673条,占总量的22.02%;建议类13条,占总量的0.43%;求助类2件,占总量的0.07%;举报1条,占总量的0.03%。受理鼎鼎有名网站136件,亚洲通2856件,西楚网32件,宿迁论坛21件,梧桐论坛11件。    

(六)载体建设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我局通过住建局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开各类工作进展状况,每天按照相关制度发布各类公告、公示等相关的信息,设置亚洲通等栏目,方便公众及时、全面的了解我局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情况,做到有信息及时公开、公开信息准确详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之成为真正阳光下的工作。

我局按照市政府办的要求,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梳理,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对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进行维护,及时发布最新的信息。按照我局制定的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部业务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与最终发布。为方便公众、企业及时了解市住建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到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主动公开了各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通知公告等信息。

(七)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3名工作人员,同时各职能处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建设系统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健全信息公开流程,做到按规定分类、按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政策法规处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严格信息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相关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九)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信息的规范性管理与发布,做到基础性政务信息、关键性政务信息的全面公开。完善网站内容保障的长效机制,调动各部门信息员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用性要求,使网上信息公开做实做深。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数据公开。为让公众了解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定期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的楼盘表模块每个月及时公布商品房销售情况,按月度在市住建局及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存量房交易量、交易价格,用数据说话,消除房地产市场的虚假信息。同时,对房地产市场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市场形势,引导公众理性买房,梯度消费。

(二)房地产市场政策公开。制定出台《宿迁市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宿政发〔201768号),构建七优的房地产发展目标,并在网上宿迁、《宿迁之声》、《您知道吗?》、《宿迁发布》等平台进行政策宣传,让公众了解房地产市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公开。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我局依据《关于开展市区范围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和专项检查工作,共有15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备案,并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分别于4月、7月、9月开展房地产市场和中介机构双随机检查,11月份结合双随机检查机制会同物价部门开展商品房价格联合检查,共检查了159个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151家中介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43份,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记入诚信档案、暂停网上签约和在网上宿迁、市住建局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等措施,切实通过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的强有力手段,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信息公开。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下达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后,我市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出台《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将省政府目标任务和任务分解的通知在住房保障专栏中公开。

(六)住房保障实施进度信息公开。根据《宿迁市市区住房保障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宿政发〔2015107号),自2015年起,政府原则上不再投资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已按月将棚户区改造中货币化安置完成情况在住房保障专栏中公开,截至201712月底,已全面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七)住房保障出台政策信息公开。2017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我市出台了《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63号)和《宿迁市区人才安居实施方案(试行)》(宿政办发〔201765号)。将市区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分别从人均月收入1050元、770元调整为1800元、1200元,不断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准入门槛。文件出台后,我们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

(八)保障对象信息公开。住房保障具体工作已交由各县区负责实施,续建项目工程进度,分配结果,退出信息等由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公开。并按季度对各县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

(九)维修资金查询信息公开。2013年初,建立市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同时建立市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查询网站,业主登录网站可以通过选择小区名称、楼幢号和录入业主姓名查询到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的使用、结息和余额情况。另外业主也可持身份证到市建设大厦1308房间,查询本人维修资金使用、结息和余额情况。

(十)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统一标准,加强公开力度。明确具体公开内容如下: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调查公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重要亚洲通;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各征收部门加强对信息公开渠道,不仅在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布,还将公开栏设置在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在征收现场及征收办公地点。坚决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通过行政发文、网站信息、制作农村危房改造宣传明白卡、进村入户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和督导,各县区及乡镇采取召开干部会、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展开宣传,把国家、江苏省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把危房改造的基本原则宣传到位,做到村民知情;把危改审批程序落实到位,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017年为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局指导县区完成了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农村危房存量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农户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查张榜公示县区审批系统上报六步程序进行审查、批准,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市完成了1094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获得省级补助资金2081.14万元。

    (十二)项目审批信息公开。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资质核准经过受理、审核后在市住建局网站的审批信息专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公告并发证。每周在宿迁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审批信息栏公开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通过宿迁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公开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积极做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告发布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44件,其中主办件31件,会办件13件,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园林绿化、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市政道路等一系列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优质、高效地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回复工作,未接到不满意反馈和退办件。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回复内容都在市人大网站和市政协网站上对外公开,市民可以通过以上这两个网页查询相关办理内容。

四、政务公开工作亮点做法

一是确保公开内容的透明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信息公开审核审查工作,安全、完整、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二是能公开即公开。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大公开的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看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持续、高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和主要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人手有限,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全局政务公开的职能在办公室,下设处室无专职信息公开人员,人员变动大常常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信息公开机制缺乏,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在信息生成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部分单位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下一步努力方向,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住建系统的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定时召开公开调度会,要求各相关室及时梳理报送应当公开的信息至信息公开具体业务室,并对本单位月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总结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时效性工作,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3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依法按时给予答复,按时办结率为100%。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渠道较为单一,均为公民个人申请。对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我局均未收费。

附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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