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4319506/2019-00396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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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主要包括:

1. 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重点工作、人事任免信息;

3.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4. 住建领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 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 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

11. 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房屋征收、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12.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关

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处理其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事宜。该办公室通信地址为: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1501办公室,邮政编码:223800,联系电话:0527-84387378,传真:0527-84387203,邮箱: zjjbgs7300@163.com

现场受理点为: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1501室,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作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信息公开申请

为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凡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事先填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点领取,也可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纸质申请表复制有效。

1.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为避免申请处理发生不必要的延误,申请人宜在信封、传真等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到本机关受理点当面提出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宿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qian.gov.cn)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专栏提出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

1.初步审查。收到申请后,本机关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初步审查,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被附注理由后及时退回,申请人可以在申请要件补充完备以后重新申请。

2.正式受理。本机关对所有形式完备的申请予以登记,并尽可能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申请,如无特殊理由,本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作出书面答复。有特殊理由的,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批准,书面答复将在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延长期限内作出。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或举报(宿迁市人民政府举报电话:1234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利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宿迁市人民政府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答复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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