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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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506/2023-00442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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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宿建议案﹝2023﹞041号                   签发人:刘江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吴新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化扬尘管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扬尘防治工作,我局从绿化栽植、养护管理等环节严格降尘措施,对绿化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对绿化管养作业加强降尘指导,通过召开会议、调查摸排、制定标准、巡回检查等方式有效推动城市绿化扬尘防治工作。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主动参与性”的建议。我局召开专题会议,以会代训,认真宣贯园林绿化扬尘防控要求,提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动参与性。会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一线从业人员对扬尘防控的认识,部署防控任务,明确园林绿化工地扬尘防控的重点难点;会后,组织扬尘防控工作现场会,及时掌握市区园林绿化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开展情况,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交流扬尘防控经验。同时,我局专项成立园林

绿化扬尘防控工作督查组,常态化开展扬尘防控督查工作。

二、关于您提出的“完善标准规范,优化设计规划”的建议。我局完善标准,强化防治措施,加大管控力度。今年以来,我局相继出台了《宿迁市园林绿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导则》、《宿迁市绿化树木防尘除尘导则(试行)》、《宿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养导则》等一系列导则规范,以行业规范指导现场作业。明确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以及绿化养护作业过程中的扬尘控制措施,特别是规定了对新栽种的绿篱、地被及草花做好外侧收边做法:离路牙石20-30cm处以麦冬或其他低矮地被收边,靠近路牙石处留好边沟,有效防止泥土外溢;在绿化管养作业中采用湿法作业,在作业范围内使用流动雾炮以有效降尘。同时,要求施工现场能通行机动车辆的出入口均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设置的,应配备具有高压水枪的水车进行冲洗,并采取铺设麻袋隔垫等有效措施,消除车辆冲洗后有水带泥上路行驶现象,确保净车出场。

三、关于您提出的“落实过程管控,严格长效管理”的建议。今年以来,我局开展绿化管养提升专项工作,重点整治树穴斑秃、绿化带缺株断垄、绿化带土方高出路牙石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减少扬尘产生;开展黄土露天补植专项工作,对公园绿地、行道树树穴等处的黄土露天进行整治提升,逐步消除黄土露天现象。同时,加强现场检查,对绿化施工、管养作业现场进行全方位检查,严格按照园林绿化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标准,从源头加强扬尘管控。截至目前,共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5份、交办整改问题10余项,有效抑制扬尘产生。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   


联 系 人:姬如柏

联系电话:84387595

抄    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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