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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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506/2023-00453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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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宿建议案﹝2023﹞051号                     签发人:刘江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王冬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收到该条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建议内容,深刻领会建议精神。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制度、程序和规定做好建议办理工作。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您提出的“完善增梯推进工作机制”的建议

2023年我市已实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县区全覆盖。2021年《关于开展宿迁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以来,我局统筹推动项目实施,各县区将加装电梯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等工作有效衔接,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推动实施。对于暂不加装的单元,系统谋划、提前预留相关位置空间。对于不具备加装条件的单元,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结合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等,通过加装必要的坡道、扶手,在楼道中设置简易折叠方便椅,提供“爬楼机”租赁

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

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29部,其中2022年完成加装电梯10部,已实现县区加装电梯“零突破”。2023年拟新增电梯37部,各县区的加装电梯任务已列入了市级高质量考核,目前任务已下发到各县区。

2.关于您提出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宿迁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自愿、平等协商、保障安全、政府引导、依法合规”的原则。提倡业主以“民主促民生”的方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加装电梯中的矛盾,推进增梯工作。

加装电梯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配合,各县区住建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不需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由各区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建成后由住建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开展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提供相关规划技术支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住建、资规等部门批准加装的电梯开辟绿色通道,在开工告知、监督检验、办理使用登记证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加大对加装电梯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尽快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保活动。

市财政局积极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申报情况做好资金测算,出具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估报告。强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监管,督促指导各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根据资金需求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积极会同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开展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住房保障部门研究制定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助力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优化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宜居水平。

3.关于您提出的“统筹协调各方利益”的建议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平等协商、保障安全、政府引导、依法合规”的原则。提倡业主以“民主促民生”的方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加装电梯中的矛盾,推进增梯工作。

加装电梯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参考城乡规划、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且应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加装电梯也会兼顾城市景观要求,尽可能减少对既有住宅内部功能和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对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噪声、通行等不利影响。

4 . 关于您提出的“加大改造宣传力度”的建议

加装电梯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配合,街道、居委会等要充分发挥开展社区工作的优势,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相关协调工作。原房改房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加强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协助和指导,建议属地积极宣传,加强加装电梯工作改造的力度,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等充分征求本幢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幢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蔡慧

联系电话:84387393

抄    送:市提案法制委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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