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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2024年3月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象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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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家庭人口 住房状况 家庭成员
刘树春 2 原住房面积  
00.00
妻子:耿恒霞
相莹莹 1 原住房面积  
00.00
 


申请家庭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该家庭属于城市低收入家庭。如发现申请家庭所提供材料不实,申请家庭中拥有自有住房、汽车或大型机具的,将依法取消申请资格,申请家庭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申请家庭同意将提交的所有材料留档保存,无论是否通过审核,材料不予收回。欢迎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10天。

举报电话:80818020   83594201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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